(本文節錄自商周出版《立體剪裁全書》一書,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女權革新的象徵
現代的民族風褲裝重現了以下照片所顯示的傳統形式。梭織布片經過巧妙安排,既能顧及身體所需的最大活動量,又能使布料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用。這些質樸的設計能歷久不衰,乃是因為其形式純粹、簡單卻富有功能。
早期褲裝經過數世紀的演變,並歷經許多務實的變化後,才成為今日被我們認定是合身褲裝的模樣。這些褲裝的基本剪裁和比方當代設計師品牌牛仔褲的版型細節與技巧,兩者之間的差別極為懸殊。
如今,褲裝已是女性衣櫃中不可或缺的一員。然而從歷史脈絡來看,它們的存在其實是相當新近的事。我們所知的現代褲裝直到十九世紀初期方才普及。在此之前,西方文化中衣冠楚楚的男性會穿著及膝長度的古尼可絲褲(knee breeches),搭配可包覆腿部其餘部位的長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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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尼可絲褲最初交棒給潘達倫褲(pantaloons)的時間大約是在一七九二年。後者是用淺色布或棉布製成,長度及踝,運用斜紋剪裁達成合身效果。褲裝是從水手的機能性服裝演變而來,最初是海邊活動時的衣著,後來慢慢取代潘達倫褲,成為一八二〇年代中期的日常便服。
在美國,全長長褲要等到一八一〇年左右才走入時尚圈。到了一八五〇年,利惠公司(Levi Strauss)生產出第一批牛仔布(denim)。這種結實耐磨的棉布是由藍色經紗與白色緯紗交織而成,也是當今牛仔褲(jeans)這種幾乎可說是國際通用「制服」的根源。
受到社會習俗與傳統文化束縛使然,女性穿著長褲這件事花費更長的時間才逐漸為眾人所接受。美國女子亞美莉亞‧堅克思‧布魯莫(Amelia Jenks Bloomer)是積極推動女性長褲的革新者之一。具叛逆性格的她不僅努力爭取婦女投票權,也為捍衛女權而四處奔走。她在一八五〇年代設計出燈籠褲(bloomers)這種寬鬆的褲子,可穿在及膝長度的裙子底下。她和她的跟隨者飽受調侃與騷擾,顯然這世界尚未準備好迎接女性穿長褲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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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長褲開始逐漸成為工作場合的正式穿著。有報導指出,一八四〇年代在英國礦場工作的女子身穿長褲。此外,在美國西部牧場工作的女性對於長褲實用性的需求遠高過她們對於外表時髦漂亮的關切。
德裔美國演員瑪琳‧黛德麗(Marlene Dietrich)於一九三二年穿著長褲走在慕尼黑街頭時,仍需要有人護衛陪同。然而等到凱薩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堅持在她演出的電影場景中著褲裝時,至此大勢已定,再也無法回頭了。在一九四〇年代,男人離家,投入二次世界大戰,女人則開始穿起長褲,接替男人原本在工廠與生產線的職務。此時無論是金錢或物資都短缺吃緊,留在後方的妻子便穿上丈夫的衣服,靠著自己的力量節省損耗。
到了一九五〇年代,從事園藝工作和前往海濱活動時,女性穿著長褲已是可被接受的事。到了一九六〇年代,無論什麼場合,社會大眾都能完全接受女性選擇以褲裝亮相。
在一九八〇年代,追逐設計師品牌牛仔褲的風潮使長褲的合身度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因為消費者不斷追求最新款式與不同的合身度,只要版型曲線有了最小量的遞增變化,就能造成銷量的顯著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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