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是藝術嗎?Karl Lagerfeld:安迪沃荷證明兩者可以共存

(本文版權為《BeautiMode》創意生活風格網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時尚究竟算不算藝術?這是每隔一陣子就會被提起的問題。在過去,時尚的地位確實不如繪畫、音樂、雕塑和建築等傳統被視為藝術的創作,但它無庸至疑是日常生活中最具表現力、變化最多的表現形式之一,超現實主義設計師Elsa Schiaparelli曾在自傳中宣稱,在她眼中服裝設計「並不是一種職業,而是藝術。」但相反地,許多設計師,例如Marc Jacobs、Miuccia Prada、「時尚大帝」卡爾拉格斐(Karl Lagerfeld)與聖羅蘭先生(Yves Saint Laurent)等人,皆認為時尚與藝術是互不相屬的領域,聖羅蘭先生甚至曾感嘆自己雖然是成功的設計師,但在藝術領域成就不高,只是個「失敗的畫家」。

化想像為現實!聖羅蘭博物館《東方之夢》特展 帶你走進大師神遊夢境

1983年,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簡稱The Met)服飾典藏館(Costume Institute)為聖羅蘭先生舉辦25週年回顧展,一時間掀起話題,許多藝術評論家對於博物館竟然把服裝與畢卡索(Picasso)、莫內(Monet)、波洛克(Pollock)等藝術大師的作品,以同樣的形態展出非常不以為然,而The Met的作法,也迫使相對保守的藝術界開始討論時尚這種「應用」或「裝飾」藝術是否有資格與精緻藝術在同樣的場域展出。

時尚與藝術的區別是什麼?有一種觀點認為,兩者最大的差別,是時尚具有實用性與時效性兩項藝術所沒有的特點,時尚必須考慮服裝是否實穿、是否合乎身體機能等面向,而且有明確的商業價值,款式也會隨潮流不斷演變,所以單品的價值通常會隨時間下跌;相反地,藝術不考慮實用性,在創作時也不一定考慮其商業價值,而且由於藝術家追求的是永恒的美,所以受到肯定的藝術品,價值往往會隨時間增長。

然而,上述定義並不完全符合時尚與藝術界的現況,例如Comme des Garçons的川久保玲(Rei Kawakubo),作品最大的特色正是她不照人體形態,喜歡在服裝上剪裁出不自然的隆起,藉此挑戰服裝的界限,且重量級設計師經典作品的拍賣價格,有時也不見得會低於藝術品。近年來,藝術家經營自身名號的方式,其實與時尚品牌有些相像,投資人在贊助藝術家時,在意的經常不是藝術家所創造的美學價值,而是這位藝術家過去作品的銷售紀錄以及其「品牌價值」。

川久保玲特展明年登場!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第二度為仍在世時尚設計師辦展

不過,這些相似之處並不代表時尚與藝術就毫無區別,以實用性的角度來看,時尚與藝術仍有本質上的不同,時尚作品可以被使用、穿戴,而藝術品則多半只能滿足精神上的需求,兩者雖然有許多共通點,但仍然是不同的領域,正如Karl Lagerfeld所言,「時尚是時尚,藝術是藝術,不過安迪沃荷(Andy Warhol)證明兩者可以共存。」

因「實用性」而認為時尚不是藝術的設計師,除了Karl Lagerfeld之外,還有Marc Jacobs,「時尚對我來說並不是藝術,因為它只有被穿著才算是有價值,我製作服裝、包袋、鞋履是為了讓人們可以使用,而不是掛在牆上欣賞。我認為博物館裡的服裝完全是死的,我參觀過賈桂琳甘迺迪(Jackie Kennedy)的服裝展,但我對她的衣服沒有興趣,我感興趣的是她的生命故事。」

在Art Taipei看見老佛爺!Karl Lagerfeld台灣總代理:卡爾本身就是最厲害的藝術品

並不是所有的設計師都抱持同樣的看法,有「龐克公主」之稱的英國設計師贊德拉羅德斯女爵(Dame Zandra Rhodes)就認為,若單純只看創造力與歷史價值,時尚的成就並不會比藝術低,「我不認為只因為這些物件是依實用性而被設計,就與精緻藝術有所區別,你也可以說一幅畫是為了裝飾牆壁而設計的,但如果它是一幅濕壁畫(fresco),本身就是牆的一部份,你會認為因為它具有實用性,所以就不是藝術嗎?」

黛妃、皇后合唱團都穿過她的設計!縱橫時尚界50年的龐克公主:Zandra Rhodes

同樣從創造及表現的角度來看,紐約Georges Berges藝廊創辦人Georges Berges也認為,作為日常生活隨處可見的表現形式,時尚是一種最普遍且純粹的藝術,而且與某些前衛的行為藝術一樣,除了創作者外,需仰賴另一人來展現其藝術風貌。

「我們只需要參考前衛表演者瑪莉娜阿布拉莫維奇(Marina Abramović)以及她藉由與觀者互動來創造關聯性的方式即可,她2010年在紐約當代藝術博物館(Museum of Modern Art)的展演上,要求參觀者坐在面前,與她相視直到觀眾滿意為止,正如同阿布拉莫維奇的表演藝術,時尚設計師所創造的藝術品,也是需要另一個人演繹才算是真正完成。」Georges Berges說,「時尚只能在有演員演繹它時才能存在,從這個角度來說,它也是行為藝術,穿著設計師服飾的人,就是同時與設計師及觀者對話,他們成為藝術家、一個全心的參與者,時尚是人類藝術與溝通的具體展現,它讓我們能以藝術性的方式表現自我。」

綜合以上各種觀點,我們可以發現,認為時尚不是藝術的見解,其實是著重在時尚「實用性」的面向,而同意時尚也可以是藝術的觀點,則更強調時尚「創作」、「表達」的一面;不論你支持哪種看法,不可否認的是,時尚與藝術間相互合作、對話、啟發的案例其實不勝枚舉,過去也不乏引人入勝的優秀作品,因此或許真正關鍵的,未必是時尚與藝術的定義問題,而是該如何欣賞、發掘每一件作品的獨特之處,給予創作者與作品應有的尊重。


資料來源:Observer、BBC、Crash Magazine、The Guardian、Art Space、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本文版權為《BeautiMode》創意生活風格網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廣告、專案等商務合作,請發信至:ad@beautimode.com

追思老佛爺!「Karl for Ever」致敬藝術巨匠
東方美學藏於四季!《讀衣IV》邀七位設計師意在言外 獨特風格語彙詮釋藝術時尚跨界
在Art Taipei看見老佛爺!Karl Lagerfeld台灣總代理:卡爾本身就是最厲害的藝術品

BeautiMode創意生活風格網為宏麗數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最具時尚商業知識的線上媒體,我們從人文角度出發,報導國內外優秀的時尚與娛樂產業工作者及創意人士,推動台灣新銳品牌,探索影視美學…期望透過我們深入淺出的介紹,讓業內人士或產業門外漢都能對相關領域發展和脈動有更深入的了解與認識。